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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演示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3日 00:00    作者:admin    点击:[]

物理演示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物理实验室是我院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之一,承担全院土木工程、机电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本科专业的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任务。为了推进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的进展,有效地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研究实践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特对大学物理演示实验室开放教学制定如下管理实施办法:

一、开放地点

大学基础物理演示实验室(双福校区逸夫教学楼225教室,面积147m2)

二、开放实验面向学生群体:

全校所有各年级、专业学生。

三、开放时间

实验室在每学期的开学前通过学校教务网公布开放时间表和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在公布的时间段可以自由前往物理开放实验室学习。其它时间段通过向物理实验室提出预约申请,登记后,在约定时间段前往开放实验学习。

四、开放实验教学执行程序

1.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教师可直接与值班教师联系,填写开放实验登记表。

2.根据实验室所提供的资料和指导教师的讲解,学生可在实验室预习实验、设计实验、准备实验和完成实验。

3.其它时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教师或学生,必须提前向实验室值班教师预约,共同商议实验时间。

4.实验教师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开放时间内积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项目的设计、准备工作,并尽力提供服务。

5.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以及遵守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实验守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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