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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0:00    作者:admin    点击:[]

一、凡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不属于材料和易耗品的设备、器具,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都属于低值耐用品。

二、设专人保管,分类登建帐目或领用登记薄,做到帐、物相符。实验室建立领用、借用管理办法及定期抽查制度。

三、借用低值耐用品时,借用人必须签名,并注明归还日期,按期归还。

四、领用低值耐用品时,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领用人必须写清用途、数量并签名。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低值仪器设备需填写“低值设备卡片”,与学院固定资产同样管理。

五、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必须更换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核实后,报系部及教务处实验教学及设备科备案。

六、对低值仪器及工具、量具每年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报实验教学及设备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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