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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保管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3日 00:00    作者:admin    点击:[]

实验室保管员职责

一、熟悉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的规格、型号、用途、性能;详细掌握各类物品的保管要求和存放条件,并在保管时努力满足这些要求和条件。

二、负责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等各类物品的分类登记、建帐、建卡及保管工作;做到出借有据,出入有帐,帐物相符。认真贯彻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用、发放、借用等手续,负责到学院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验收、调拨、报废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负责执行赔偿制度。

三、对所保管的物品,做到资料(说明书、编写的操作规程等)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收回的仪器、设备做好擦试、涂油和整理工作;对消耗性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存放整洁、数量准确。

四、实验室保管员每学期对本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耐用品进行账、物核对,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仪器设备的状态、资料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设备、仪器维修项目,及时申报材料购买、仪器设备报损报废表。在学校统一进行资产清查或抽查时,积极配合学校账目核对。

五、保管员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有关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强行使用。所有设备、仪器的租借必须经实验室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保管员负责。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损坏等事故时,保管员应配合实验室负责人查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热爱实验室工作,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积极协作,刻苦钻研业务,质量良好的完成各项任务。

八、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以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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